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衢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2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衢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草案)》;2.《衢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收支计划的报告(草案)》;3.《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草案)》;4.《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建议(草案)》;5.《衢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修订版草案)》;6.《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准入退出暂行管理办法(草案)》。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设6个处(科),3个管理部,4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21人,其中:在编59人,非在编6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041家,净增单位225家;新开户职工4.41万人,净增人数0.28万人;实缴单位8785家,实缴人数33.95万人,缴存额66.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3%、0.83%,缴存额同比下降5.28%。2025年末,缴存总额744.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87%;缴存余额186.45亿元,同比增长7.0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
(二)提取:2025年,15.33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4.64亿元,同比增长1.0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1.64%,比上年增加5.09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55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4万笔21.9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7.04%、33.5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万笔14.01亿元、龙游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1.65亿元、江山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2.98亿元、常山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1.84亿元、开化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1.44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3.31亿元,其中:市中心13.87亿元、龙游分中心2.74亿元、江山分中心2.89亿元、常山分中心1.85亿元、开化分中心1.96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万笔408.83亿元,贷款余额159.43亿元,累计发放笔数和金额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6%、5.67%,贷款余额比上年末下降0.8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51%,比上年末减少6.8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1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65笔8826.3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4993.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2780.1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39.25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981笔30569.97万元,累计贴息1821.59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0.32亿元。其中:活期0.1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1.62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59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51642.36万元,同比下降8.56%,其中:市中心29651.85万元、龙游分中心6378.8万元、江山分中心6880.93万元、常山分中心4285.18万元、开化分中心4445.6万元。存款利息4808.3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6735.1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98.8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8960.54万元,同比增长0.72%,其中:市中心15834.89万元、龙游分中心3774.37万元、江山分中心4467.55万元、常山分中心2490.85万元、开化分中心2392.88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7537.09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83.07万元,其他140.3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2681.82万元,同比下降18.2%,其中:市中心13816.96万元、龙游分中心2604.43万元、江山分中心2413.38万元、常山分中心1794.33万元、开化分中心2052.72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4.6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576.6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880.49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387.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683.7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2132.93万元、龙游分中心上缴(龙游县财政局)3040.64万元、江山分中心上缴(江山市财政局)3485.02万元、常山分中心上缴(常山县财政局)1892.05万元、开化分中心上缴(开化县财政局)2133.07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5859.9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5131.8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59562.76万元、龙游分中心提取13109.76万元、江山分中心提取15199.02万元、常山分中心提取8525.41万元、开化分中心提取8734.8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3576.66万元,同比增长5.59%,其中:人员经费2358.48万元,公用经费285.1万元,专项经费933.08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212.7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332.25万元、129.3万元、751.21万元;龙游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70.7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99.29万元、28.24万元、43.25万元;江山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64.6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84.31万元、25.35万元、54.95万元;常山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08.5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05.82万元、19.04万元、83.67万元;开化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19.9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36.81万元、83.17万元、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573.46万元,不良率0.036%,其中:市中心0.0324%、龙游分中心0.0132%、江山分中心0.0145%、常山分中心0.0807%、开化分中心0.075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5859.99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支付贷款担保费用216.43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7.77%,非企业单位28.6%,灵活就业人员占13.63%。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4.56%,非企业单位9.71%,灵活就业人员占35.7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5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24%,租赁住房占8.07%,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2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3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5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9.35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0.85%,比上年末增加1.0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29.8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70.1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6.53%,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2.12%,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1.35%。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7.3%、30岁~40岁(含)占44.07%、40岁~50岁(含)占15.05%、50岁以上占3.5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5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41%。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02%,比上年减少7.8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25年,衢州市公积金中心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严格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同权保障机制,创新推出“浙礼·信安居”趸交业务,全年发放宣传手册2万份,完成银行专项培训64场3352人次,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1.59万人,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公农贷”303笔、金额1.59亿元,有力助推城乡融合发展。截至2025年末,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开户数6.56万人,同比增长32.12%;累计发放贷款19.83亿元。新华社、《中国建设报》《浙江日报》等媒体相继刊发衢州试点经验,“住房公积金助力新型城镇化”做法被列入全国特色经验清单。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全市2025年租赁提取46698人4.41亿元,占全部提取的8.05%。
2.支付购房首付款。全年办理373笔支付首付款业务,共计7062.18万元。其中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259笔,金额4456.60万元,支付二手房首付114笔,金额2605.58万元。
3.多孩家庭购房情况。全年办理多孩家庭贷款计416笔,计2.81亿元。
4.无自住住宅加装和更新电梯提取,无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情况。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机构及职能未作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化。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当年缴存基数限额调整情况。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衢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408元,不得低于衢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二是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存年龄调整为16周岁,最高缴存年龄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同步。三是支持非公企业及时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支持非公企业在经过合理程序后,每年可为职工补充一次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最高月缴存额的12倍。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购房首付款;二是扩大在衢购房的还贷提取范围,借款人直系亲属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被提取人同意后申请按月提取其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三是取消贷后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6个月缴存额和支持缴存职工月冲后公积金账户尚有余额的可还贷提取;四是多孩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夫妻双方月缴存额限制。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个人为60万元,家庭为100万元;二是购买达到现房销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可贷款额度基础上再相应上浮20%;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首套房认定以拟购住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认定标准;四是开展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二手房交易卖方在尚未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情况下,经审批同意后,可直接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和相应抵押权变更登记。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含)后发放(含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出台《公积金窗口服务标准化手册》,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实现四省边际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异地贷款互认互通,打破地域服务壁垒。迭代升级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办理,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2025年度,深化档案电子化建设,打破传统纸质档案管理局限,将电子档案系统与中心信息系统深度融合,构建“业务办理—凭证生成—档案归档”的全流程电子化闭环,实现业务凭证电子化全覆盖;围绕相关业务办理场景,推动流程再造,有序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网办业务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构建多元化的灵活就业人员服务渠道。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公农贷”助力新型城镇化和共同富裕做法被列入住建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经验做法清单、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荣获2025年度长三角住房公积金劳动和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中心共受理职工投诉单位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要求补缴的维权案件186件,制发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0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0件,结案163件。
(九)当年不存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