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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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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日报

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 用文脉浸润矛盾化解

日期: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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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郑菁菁 通讯员 詹圣熙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衢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条例》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融入“南孔文化”、确立“调解优先”导向、将“一窗受理”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该《条例》亮点纷呈,是衢州深耕社会治理领域的又一项地方立法成果。

  以立法手段破局

  通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衢州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纠纷也呈现出类型多样化、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等新特点。

  源头预防系统性不足、解纷资源整合不够、有效经验需要固化等现实瓶颈,亟待通过法治手段破局。在此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锚定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这一切入点,将《条例》纳入2025年立法计划提请审议项目,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牵头起草。起草团队历时10个月深耕细作,系统梳理全市行之有效的解纷经验,将实践成果转化为法规条文。

  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部门意见、行业调解组织建议、专家学者见解及社会公众诉求,历经四十余轮修改完善,让法规紧密贴合基层实际。去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条例》,为衢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装上了“法治引擎”。

  融入“南孔文化”元素

  《条例》的一大创新亮点,便是将“南孔文化”与矛盾纠纷化解深度融合,培育“有礼解纷”品牌,以德治滋养法治。

  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张群英介绍,我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创新融合“南孔文化”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培育以“仁爱为本、诚实守信、崇和止争”为核心内涵的“有礼解纷”品牌。“这一实践彰显了以文化人、以礼促和的治理智慧,为矛盾纠纷化解注入了鲜明的人文温度和地域特色,是‘衢州有礼’在基层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张群英表示。

  当儒家礼治智慧与矛盾纠纷化解相遇,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据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衢州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不仅注重事后调解,更强调源头预防。通过树立“礼让三分、事了人和”的解纷理念,提炼形成“礼待、礼辩、礼让、礼和”四步工作法,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治理效果。

  为让“有礼”落地生根,衢州将其全面融入调解员培训、法治宣传、村(居)民公约修订等工作,从思想根源上减少矛盾滋生。衢州的部分县(市、区)已设立以个人或团队命名的“有礼调解工作室”,培育了一批善用乡土语言、熟知风俗人情、深受群众信任的“有礼”调解员,用文化温度化解矛盾隔阂。

  构建多元解纷格局

  除了融入“南孔文化”,《条例》还有哪些特色亮点值得关注?

  记者注意到,《条例》筑牢社会治理前端防线,如《条例》第二章突出预防为主,推动治理重心向事前防范转移,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全过程中主动履行预防职责,推动治理关口前移。

  此外,《条例》确立了“调解优先”导向,规定受理或者接到矛盾纠纷申请后应当告知并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关系修复的化解方式,调解不成的则及时转入法定程序。

  《条例》还将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一窗受理”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明确县(市、区)综治机构和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受理平台实行“一窗受理、精准分流、依法办理、闭环管理”的运行模式,通过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赋码或者其他方式,为当事人查询办理进度、结果等信息提供便利。

  《衢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的出台,是提升我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衢州样板的重要标志。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站)的平台枢纽作用,并面向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村(社区)干部等基层力量开展“全覆盖、滚动式”专项业务培训,提升运用《条例》化解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