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25
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小蔚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落实省委“132”总体部署和市委“10+2”重点工作,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全面推动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内陆开放桥头堡地位更加彰显,全力呈现共同富裕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域实践的生动图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