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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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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日报

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推动衢州高质量发展

日期: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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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理论与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柯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5年,衢州市成为浙江省第一批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正式开启了地方立法赋能城市发展的崭新征程。十年来,衢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构建具有鲜明衢州辨识度的“礼法融合”法规体系,制定出台26部地方性法规,为衢州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站在“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历史节点,面对新的发展使命,衢州市要继续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地方立法,让法治成为衢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衢州实践注入更加强大的法治动能。

  一、立法十年铸华章,以良法善治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十年来,衢州市地方立法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立法促发展”导向,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与民生需求相向而行,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在赋能产业升级、破解治理难题、保障民生福祉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书写了地方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答卷。

  (一)立赋能发展之法,破解瓶颈制约激活转型动能

  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衢州市立足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以创制性立法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打造制度创新高地。在科技创新领域,《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科创平台专项法规,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规范,从平台布局、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方面构建全链条保障机制。在营商环境优化领域,《衢州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精准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创新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和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其中多项创新条款被省级立法吸收借鉴。在特色产业培育领域,全国首部围棋文化专项法规《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通过保护烂柯山文化空间、规范围棋赛事举办、推动校园围棋普及等制度设计,让“烂柯仙境”的文化IP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立精细治理之法,筑牢品质城市建设法治支撑

  围绕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建设目标,衢州市坚持“小切口、大覆盖”立法思路,以精准立法破解城市治理痛点难点,推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在生态保护领域, 《衢州市信安湖保护条例》让城市“母亲湖”水质持续保持Ⅱ类;《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助力衢州跻身国际花园城市建设典范;《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有效破解城市内涝难题;《衢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建立“产生者付费、专业处置、全程监管”机制;《衢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若干规定》为绿色低碳发展筑牢制度防线。在基层治理层面,《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固化“党建统领、网格智治”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服务群众“零距离”;《衢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筑牢居民生活安全防线;《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法规,则精准破解小区治理、交通通行等民生关切,让城市治理更具温度与效能。

  (三)立民生保障之法,彰显温暖城市法治底色

  衢州市始终坚持立法为民初心,聚焦“一老一小一残”等重点群体,以法治之力织密民生保障网,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在养老服务领域,《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托起老年人“居家安养”的幸福晚年。在特殊群体保障方面,《衢州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条例》明确残疾人免费康复、就业扶持等政策;《衢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立法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全国首部规范代表联络站运行的《衢州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条例》,将“面对面听民意、实打实解民忧”机制固化为制度。在文化传承领域,《衢州市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儒学文化专项法规,以法律形式推动南孔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专门规范养犬行为,《衢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重在促进产教融合,《衢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注重保护历史文脉,《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倡导文明新风,一部部民生法规的落地,让法治温度浸润城市每个角落。

  二、奋进十五五:以更高质量立法护航更高水平发展

  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十五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突出创制性立法,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衢州市要接续发力,以立法高质量引领发展高质量,让法治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衢州实践的坚实保障。

  (一)聚焦新兴领域,以创制性立法培育新质生产力

  围绕“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目标,精准对接新质生产力培育需求,强化立法前瞻性与引领性。深化科创领域立法延伸,将《衢州市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实践经验拓展至产学研协同创新、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科技人才评价激励等领域,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制度体系。针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开展前瞻性立法调研,制定完善数据产权保护、算法伦理规范、产业扶持激励等制度,推动新技术新业态健康发展。以《衢州市碳账户建设和应用条例》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将碳减排量、生态修复成效纳入价值评估体系,完善生态补偿、绿色金融配套制度,持续畅通“两山”转化通道。

  (二)聚焦区域协同,以协同性立法服务一体化发展

  立足四省边际区位优势,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以协同立法打破行政壁垒,提升区域治理效能。重点围绕钱塘江流域生态保护、跨省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领域,与周边地市建立立法协作机制,推动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实现“一套标准、协同治理”。加强与省级立法衔接联动,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权限,将衢州在营商环境优化、基层治理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区域性制度成果,提升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法治辐射力。

  (三)聚焦机制创新,以规范化立法提升立法质效

  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化“众筹立法”模式,依托立法基层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广泛吸纳企业、群众、专家学者意见,建立立法需求“精准画像”机制,确保法规“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加强立法全流程管理,建立“立改废释纂”全链条工作机制,重点开展法规实施后评估,及时调整优化制度设计。严格落实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法规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持续深化“礼法融合”立法理念,将南孔文化中的“礼治”元素融入城市治理法规体系,打造更具衢州特色的法治品牌,让法治精神成为城市发展的鲜明标识。

  (作者单位:衢州市政府咨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