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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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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日报

如何让养犬新规 “长牙带电”又充满温情

日期: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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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社会广角       上一篇    下一篇

  开栏话:柴米油盐藏着民生温度、家长里短连着城市脉搏。即日起,本版“民生大家谈”栏目正式与您见面。我们聚焦衢州本地最具普遍性、争议性与贴近性的民生热点,每期邀请市民代表、行业专家、部门管理者畅谈,不苛求唯一共识,只为呈现多元视角,促进换位思考,凝聚破题合力。民生无小事,你我皆是发言人。期待您的关注与发声,让我们共话民生,共筑美好。

  如何让养犬新规

  “长牙带电”又充满温情

  记者 毛慧娟 通讯员 周靖

  新闻背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八十九条,专门给养宠划了“红线”。从今往后养宠不再是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题”。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将违规饲养动物、动物致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具体来说,一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的,先予警告,拒不改正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是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三是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人,如遛狗不拴绳、未戴嘴套等,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四是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按照故意伤害他人论处;五是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警告不改或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新法针对不规范养犬的处罚力度显著提升,也引发了社会广泛讨论。

  网友“晴空万里”:太支持这个新规了!之前在小区散步总遇到突然窜出来没拴绳的狗,吓得我家孩子每次都躲在身后。有次跟狗主人提建议,还被怼“我家狗不咬人”。希望新规能彻底整治这种乱象,让大家在公共空间有安全感。

  市民胡先生:作为家有两狗、养狗五年多的养犬人,我支持新规。真正爱狗的人会主动牵绳、清理粪便。新规淘汰的是“伪养犬人”,对文明养犬是好事。

  市民刘女士:新规力度确实大,但关键还是要看执行。之前很多地方也出台过养犬规定,可总有不自觉的人,执法部门也很难做到全覆盖监管。建议多装些公共监控,同时鼓励市民合理取证,形成共治氛围,这样才能让新规真正落地见效。

  市民欧女士:我觉得可以曝光典型违规案例,宣传文明养犬标杆。社区可以推行业主公约,成立养犬自律小组,物业人员协助巡查、劝导。

  网友“微光成炬”:我觉得拘留处罚过重,但这也能对养犬人形成有力震慑,督促大家文明养犬。针对老年人、新手养犬人等群体,通过社区讲座、入户告知等形式,消除“不知法而违法”的风险。对于一时疏忽没有牵狗绳的,我觉得应该以教育引导为主。

  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荷花中队队员小李: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社区、小区等场所宣传养犬新规。从走访情况来看,多数养犬人都表示会遵守规定,但仍有少数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没人看见就没事”。新规实施后,我们可以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监管。但我们也发现,很多违规行为发生在清晨、深夜等时段,或者小区监控盲区,给执法带来一定挑战。后续我们会优化巡查时段,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中心主任陈志强:此前养犬纠纷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养犬管理地方法,进行民事赔偿和行政罚款解决,违法成本偏低,新法实施后将实现“民事责任+罚款+人身限制”的多重约束。目前衢州市违法养犬冬季整治月行动正在推进。我们也想再度提醒广大养犬市民,需尽快为犬只完成登记和免疫接种,携犬出户时务必带好“三件套”:牵好1.5米以内的安全绳、佩戴犬牌、随身携带清洁工具,依法遛犬,文明养犬。若遇犬只意外伤人,需第一时间送伤者就医并配合调查。市民发现违法养犬行为,可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举报,留存现场视频图片作为证据。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朱雪清:以往犬只伤人事件若未达到刑事追责程度,法律仅规定了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难以形成有效威慑。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提高处罚力度、拓宽处罚范围,显著提高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违法成本,有效填补了法律真空。涉犬管理长期是城市治理的难点,根源在于规范不一、执法不严和部分养犬人规则意识缺失。新规的实施是重要突破,但要真正见效,还需要做好法规施行后的“后半篇文章”。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明确裁量标准,避免执法尺度不一;另一方面,要持续开展宣传教育,让“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成为全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