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关于法治与开放关系的深刻论述,为衢州探索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作出新的战略部署,为地方实践探索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方向指引。近年来,衢州以法治化为引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在平台搭建、风险防控、涉外队伍建设等方面创新实践,为开放型经济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一、法治筑基: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
(一)搭建一体化服务平台,优化涉外服务流程。衢州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涉外法治服务平台。线上深度依托“浙里办”系统进行功能集成,线下着力打造实体化的营商法治服务中心,将公证、仲裁、海外人才服务等多项涉外法律功能聚合一体,实现涉外公证、商事解纷、领事认证等事项跨部门联办,大幅压缩涉外法律服务材料、程序、时间和费用。这种“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一站式服务,极大提升了涉外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与便利性,成为衢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最直观的体现。
(二)创新合规指引体系,精准预防跨境风险。针对衢州本地化工、氟硅、特种纸等特色主导产业在国际化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挑战,市贸促会、司法局等部门编制发布《衢州市化工行业国际化经营合规实务指引》《衢州市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合规指引》等行业专属合规指引,系统梳理从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出口管制到海关事务等多领域的贸易风险点。同时,迭代升级“外贸预警通”系统并成立衢州市贸易救济研究院,从贸易预警、平台建设、合规救济等方面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中行稳致远。
(三)强化涉外队伍建设,构筑智力保障体系。衢州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这一战略性资源。一方面,专门组建衢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对入库律师人才开展分层次、精细化培养,并设立专项基金和抽取律协会费予以重点支持。另一方面,借力北京、深圳、香港等发达地区优质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围绕涉外业务开发、人才培养等内容加强交流合作,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化、国际化的涉外法治队伍。
二、平台赋能:发挥衢州综合保税区的体制优势
(一)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的落地与核心优势。衢州综合保税区的获批设立并通过正式验收,标志着衢州拥有了国内开放层次最高、政策优惠最多、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衢州乃至浙西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树立了一座重要的里程碑。其核心优势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功能业态复合化,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维修、保税研发、跨境电商等功能于一体;二是优惠政策整合化,企业可享受税收、贸易管制、保税监管、外汇管理等多项政策红利,特别是“入区退税”政策,极大缩短企业退税周期;三是通关效率最优化,通过探索“先出区、后报关”的创新监管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通关环境。
(二)综合保税区与法治化建设的深度融合。衢州综合保税区并非一个孤立的“政策高地”,而是与衢州的法治化建设紧密相连、相互促进的开放平台。一方面,衢州综合保税区的健康运行必须以完善的法治环境为前提。综保区内涉及的海关监管、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支付结算、国际商事解纷等,都需要清晰、稳定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这必然倒逼衢州在涉外法治建设,特别是在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法治改革与创新。另一方面,衢州既有的法治化成果也在为综保区赋能增效。如涉外律师人才库和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权益保障;“外贸预警通”系统帮助企业事前识别并避开海外合规“雷区”。
三、经验启示:涉外法治驱动高水平开放的衢州路径
(一)以“制度型开放”重塑竞争新优势,核心是规范体系的现代化改造。高水平开放的本质是“制度型开放”,核心在于推动国内规则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这一过程,本质上是一次深刻的国内法律治理体系的更新改造。衢州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建设及运营管理,正是该法治化改造的集中体现。例如,近年来,衢州大力开展AEO企业认证培育工作,该项认证要求企业必须在内部管控、财务状况、守法合规和贸易安全等方面达到国际公认标准。为帮助企业达标,衢州相关部门也必须协同梳理、修订并整合涉及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方面流程,这本身就是对现有行政管理法规体系的一次系统性革新。更深层次的是,它以国际公认的法治标准,倒逼本地营商规则体系的升级换代。
(二)构筑企业“走出去”的法治防火墙,根基在于前置的法律合规指引。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贸环境,涉外法治的核心功能在于防范风险、应对挑战。衢州的对外开放实践表明,无论是衢州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建设与运营管理,还是企业出海所面临的合规风险挑战,都需要一套稳定、公开、透明和可预期的法律规则体系作为支撑。例如,政府主导编制的《衢州市化工行业国际化经营合规实务指引》,在内容上精准聚焦反倾销、反补贴、环境技术壁垒等企业出海时最高频遭遇的风险领域,提供了具体的企业合规方案。这无异于为企业出海配备“导航系统”与“防撞雷达”,将事后被动的司法救济转化为事前主动的立法服务和事中的行政指导。
(三)打造“一站式”营商法治服务中心,本质是法治资源的供给侧改革。衢州将原本分散、高门槛的涉外公证、国际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进“营商法治服务中心”这一标准化、普惠性的实体性平台,不仅确保了涉外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使得中小企业能与大型企业一样平等地获得高质量法律服务,也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的涉外法律服务“微生态”,降低了全社会的法治成本,增强了内陆城市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底气和信心。
法治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竞争力,而高能级的开放平台则是法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关键载体。面向未来,衢州应当继续深化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科学论断的理解与运用,以衢州综合保税区的封关运作为新起点,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培育国际一流的法治人才、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对接等方面持续探索,用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护航衢州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轨道上行稳致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衢州实践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作者单位:衢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