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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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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翻车”,法官教你如何维权

日期: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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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市场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卢佳颖 范思宇

  私域电商依托微信、社群等封闭场景,由“团长”组织消费者集中下单,形成“微信群+小程序”的新型消费模式。然而,“团长拒不发货”“货款难以追回”等违约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引发关注。

  案例情况

  原告瞿某等300余名消费者通过微信加入由戴某(快某团平台实名认证团长)与周某(负责群管理及采购发货)共同运营的团购群,并通过戴某发布的快某团链接下单购买海外婴儿用品。初期交易正常,但自2022年12月起,戴某与周某突然停止发布团购信息,并以“物流受阻”“供应商缺货”等理由拒绝发货。瞿某等人通过快某团平台申请退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法院受理后,采取“诉讼保全+示范裁判+审执联动”机制,最终促成戴某、周某向瞿某等消费者全额退还未发货款项,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法官解读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本案中,瞿某等消费者通过快某团平台在由戴某、周某共同管理的微信群中下单购买商品并支付货款,双方之间构成合法有效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履行付款义务后,戴某、周某长期未交付商品,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便未发货系因上游供应商问题,该“第三人原因”亦不能免除其对消费者的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回货款。

  风险提示:在私域消费场景中,消费者应理性选择交易方式,尤其通过微信群聊、小程序等渠道下单时,务必完整保存商品宣传、订单详情、支付凭证、履约承诺等关键证据,建议及时截图并多渠道备份,甚至联系平台调取后台数据,以备维权之需。同时优先使用正规小程序下单,警惕团长私下转账要求。如确需额外支付应注明用途并留存凭证,遇纠纷可先通过平台售后协商,协商不成则应及时诉诸法律,以有效防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场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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