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毛朝阳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近日,在衢州市信访接待中心,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东开启了忙碌的一天。“父母离异,孩子的抚养费谁来承担?”“我在车间受伤,赔偿金怎么办?”……他不厌其烦地回答上门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
每个月的21日,王晓东都会和其他律师在这里值班,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说起为什么要当律师,王晓东说自己在小时候目睹有人不懂法鲁莽行事导致家破人亡;有人由于家境贫寒,请不起律师而吃亏。“我从小有个心愿,成为一名律师后,能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于是,他立志要当一名律师,为老百姓请命。
尽管工作繁忙,每年代理的案件很多,但王晓东仍坚持为弱势群体免费担任辩护律师。
贵州人潘某,左眼失明,左手只有一个手指,常年在衢州以捡垃圾为生。出事时,他在桥底捡建筑垃圾,一个废桥墩被挖土机推倒,砸到了他身上,造成他右手和右腿粉碎性骨折。他的老乡们凑钱把他送进了医院。随后,他的老乡去找施工方,对方避而不见,开挖机拆桥墩的人也跑了。怎么办?借来的2万元医药费用完之后,他不得不放弃治疗。
在热心人的帮助下,潘某找到王晓东。王晓东到工地建设项目部协商,对方根本不愿承担任何责任。但王晓东并没有放弃,他认真取证调查,仔细研究案情。在法庭上,被告方认为,他们已经在工地上设置了警示牌,是当事人不听施工人员的劝阻,擅自到工地捡垃圾造成的。王晓东据理力争,用充分的证据证明建设工地上的警示牌是在潘某出事后才设置的,是工地的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才导致原告被压伤的。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由施工单位赔偿潘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4050元。
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做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不少受援人给王律师送锦旗。他办理案件特别热心,对待群众耐心十足,还特别有公益心,甚至有些要求是受援人自己并没有想到或提出来的,他都尽可能帮他们争取最大的权益。”王晓东的同事说,“最令我感动的是,他能够常年坚持做法律援助工作,这非常不容易。”
“当我接手了一个案子,我就要把受援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一定要尽最大力量帮助他们。”王晓东说。
正是凭着对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满腔热忱,王晓东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为困难群众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