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平台遭遇假货疑云 买家能否成功退货退款
日期:09-26
通讯员 陈越
随着共享经济、循环利用等绿色消费理念逐渐流行,在二手交易平台交易闲置物品广受用户青睐,但商品真伪难辨、退货无门等问题也频频发生。
案例情况
2024年1月,翁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以4522元购买了卖家江某发布的一只二手Gucci包。收货后,翁某通过多家网络鉴定平台进行鉴别,均显示该包可能为假货,遂向江某提出退货退款申请。江某辩称该包系委托朋友在品牌专柜购买的正品,拒绝退款。该二手交易平台客服介入后,仍判定不支持翁某的诉求。翁某于是将江某及该二手交易平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江某退还货款4522元,并要求该二手交易平台承担“假一赔三”责任。经法院释明,翁某撤回对该二手交易平台公司的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翁某的合同目的是以约定价格购买正品二手Gucci包。在货物真伪未经专业鉴定的情况下,翁某作为普通买家,基于多家网络平台的鉴别结果,已对商品是否系正品产生合理怀疑。江某既未提供该包为正品的相关证明,也未申请鉴定,构成违约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法院遂判决江某退还货款4522元,翁某返还涉案Gucci包。
法官解读
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江某未能提供商品系正品的证明,也未配合鉴定,导致翁某购买正品二手包的合同目的落空,故法院认定翁某有权解除合同。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如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真实信息,消费者可要求平台赔偿。本案中,该二手交易平台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供了江某的有效信息,因此翁某在法院释明后撤回对其起诉。
风险提示:当前,越来越多用户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处置闲置物品。作为卖家,应秉持诚信原则,如实描述商品状况,尽到必要的提示和说明义务,确保商品符合法律规定和约定标准。作为买家,应选择正规交易平台,避免脱离平台交易,仔细核查商品信息,并保留商品详情页、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纠纷发生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