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贯之立良善之法先行之法 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日期:08-30
徐张艳主持 吴国升杜兴林出席
本报讯 (记者 徐颖之) 8月29日上午,市委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高屹在会上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扣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聚焦市委“10+2”重点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创制性立法,持续深化地方立法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统筹做好法规“立改废释”,加快构建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法规体系,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打造长三角内陆开放桥头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张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国升,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杜兴林等出席。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和市住建局作交流发言。
高屹充分肯定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10年来,立法机制不断完善,立法质量不断提升,立法效果不断彰显,走出了一条具有衢州辨识度的地方立法路子。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学细悟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政治方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体现人民共同意志”这一价值取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一实践要求、“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确保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高屹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明确。他强调,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做好工业经济、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立法的研究和实践,着力加强经济建设领域立法;聚焦高品质生活,在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精神富有等方面深挖立法选题,着力加强共同富裕领域立法;聚焦高能级城市,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针对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建设中碰到的各类新问题,着力加强城市建管领域立法;聚焦高水平保护,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生态共保联治区域协同立法上进行更多探索,着力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聚焦高效能治理,紧扣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公共服务管理热点难点,着力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
高屹强调,地方立法是为地方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也是地方党委驾驭全局、执政为民的重要手段。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建强立法队伍,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一以贯之为人民群众立良善之法、为改革发展立先行之法,不断开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