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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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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8名老人拿到了4万余元工资

日期: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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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冯群) 近日,在收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后,江山市坛石镇8名老人委托村干部将一面锦旗送到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上,对检察官表达感谢。

  去年年底,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进驻坛石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期间,一名镇人大代表反映,坛石镇占村村有部分老人在常山某农场跨区域务工,遭遇工资拖欠问题。被拖欠工资的8名老人,年龄均超65岁,家庭经济状况窘迫。

  于是,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办案组,派干警前往村中开展调查,发现老人们未与农场主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靠口头约定且以现金支付,无工资条、考勤记录,讨薪证据严重不足。为进一步搜集、固定证据,办案组多次走访农场周边村民,询问当事人、相关证人,固定证据链条。

  经查实,2023年2月至6月,坛石镇占村村、上王村多名老人在邓某某开办的家庭农场从事茭白种植工作,劳务报酬为日薪100元。后农场因经营不善关闭,邓某某共拖欠8名老人劳务报酬4万余元。

  为帮老人们讨回薪水,办案组约谈邓某某,耐心释法说理。邓某某当场支付5000元,并承诺支付剩余工资。虽然作出了承诺,但邓某某此后并未履行,迟迟未支付剩余款项。

  今年1月,了解到老人们有起诉维权意愿后,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启动“支持+调解”办案模式。一方面,依托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协调江山市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制发支持起诉书;另一方面,与法院沟通协调,加快立案审理进程。

  鉴于当事人有和解意愿,检察院与法院协同开展庭前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邓某某承诺,3月底前付清欠薪。约定期限到达后,邓某某因面临经营压力,再次提出延长还款时间。为避免激化矛盾,检察机关一边宽慰老人,建议老人暂缓申请强制执行,一边多次劝导邓某某,说服他再度支付1.1万元。

  直至6月,邓某某仍拖欠2万余元且以无力支付为由推诿。面对其一再拖延的行为,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协助老人申请强制执行,并在了解到邓某某有可支配财产的实际情况后,加强与法院执行局对接,监督启动强制执行程序。6月中旬,邓某某终于将全部剩余欠薪支付到位。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联合相关基层组织开展专项会商,针对维权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基层治理建议,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