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北京朝阳大悦城商场将母婴室更改为育婴室,宝妈和宝爸都能用。不仅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也已设立“父婴室”。(8月21日光明网)
■热评:长久以来,“妈妈带娃”的观念如同隐形的枷锁,让育儿责任在一些家庭内部失衡。公共场所的母婴室虽为育儿提供了便利,却在无形中强化了“育儿场景中母亲是主角”的暗示——当父亲独自带娃需要换尿布、喂奶时,要么在母婴室外手足无措,要么在异性家长的目光中尴尬不已。“父婴室”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场景困境:它用明确的空间划分表明了父亲育儿是理所当然的事,也为男性承担照料责任提供了便利。观念的转变往往需要具体场景的推动。当父亲们能坦然走进专属空间为孩子换尿布、冲奶粉,当周围的人对这一场景习以为常,传统的育儿模式才能进一步改变。
更进一步看,“父婴室”的意义不止于“方便爸爸带娃”,更指向公共服务对家庭需求的深层回应。如今,越来越多家庭面临“双职工带娃难”的困境,公共场所的亲子设施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家庭的出行体验。除了“父婴室”,儿童游乐区的安全设计、母婴用品的应急供给、无障碍通道的亲子适配等,都是衡量公共服务温度的标尺。这些细节的完善,不仅能减轻家庭育儿的现实压力,更能让公众感受到社会对家庭这一基本单元的尊重与支持。
当然,“父婴室”只是一种辅助设施,真正的育儿共担,还需要更多支撑。但从无到有的突破,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郭元鹏
刹住AI“盗声”的歪风
■新闻速递:据央视新闻报道,某社交平台上,有博主利用AI仿冒奥运冠军全红婵的声音卖土鸡蛋;孙颖莎、王楚钦的声音也被“克隆”,用来给“婵宝家土鸡蛋”高调带货……评论区显示,不少网友误以为这就是奥运冠军本人,纷纷下单购买。此外,还有博主“克隆”演员靳东等的声音,进行24小时语音直播。
■热评:随着AI技术的普及,“盗声”正成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与普通网民相比,名人或者配音演员的音源丰富,比较容易获取,是声音侵权的重灾区。对普通人来说,AI克隆声音如果被诈骗分子利用,危害将非常严重。声音侵权行为的泛滥,不仅会对个人生活造成影响,还可能侵蚀社会信任的基础。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打击此类行为,维护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
刹住“盗声”的歪风,不能简单地对侵权行为一禁了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从技术层面,“声音克隆”软件在开源过程中,需要对声音的使用时长、应用场景等做具体限制,从源头堵住侵权行为。平台层面,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审核和侵权举报机制,及时发现并拦截相关内容。即将于9月1日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要求AI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内容中添加标识,防范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传播虚假信息等风险行为,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公众自身也要增强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声音被盗用,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只有明确使用AI技术的底线与红线,才能真正让科技向上、向善,为人类造福。黄佳瑜
暑期研学游,可别变了味儿
■新闻速递:暑期,研学游火爆。作为一种主打寓教于乐、把教育和文旅结合起来的产品,研学游强调学生的亲身参与和观察,在旅游中打开知识的大门,把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结合起来,近年来颇受家长和学生的欢迎,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一大、收益一好,有些从业者就动了歪脑筋,打着教育的幌子搞研学,却处处挖“坑”。家长的经济支出打了水漂,孩子也失去了宝贵的学习机会,让研学游变了味儿。
■热评:既然是研学游,研与学才是目的,游只应是载体。确保“研学”名副其实,从业机构首先要遵循教育规律,根据研学目标和学生的年龄、兴趣等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计划、目标和标准,后期再根据反馈不断优化,不能一哄而上、搞“一锤子买卖”。研学旅游指导师不是导游的简单“翻版”,需要科学设计各个环节,引导学生思考问题、探索答案。
教育、文旅等主管部门也应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为从业者准入和服务质量提升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一些机构愿意诚信经营,但能力尚存短板,导致产品质量不高。对他们要加强指导,补齐短板,改变“旅游专业的不懂教育,教育专业的不懂旅游”的局面,推动研学游更专业、更正规。
针对一些市场乱象,主管部门应厘清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要规范收费标准,打破虚高价格,防止研学游收费变成一本糊涂账。另一方面要明确评价机制,对不具备资质的机构,要坚决禁止其承办研学游活动。对已经非法牟利、触碰行业底线的机构,要依法依规加以严惩,净化市场风气。商旸
把退票权还给消费者
■新闻速递: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2025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指出,在演出市场井喷的上半年,演唱会相关投诉量同比翻了一番,其中“退票”诉求占比超九成。
■热评:演出票通常提前开售,部分演出甚至提前半年以上售票,观众通常需先支付票款。在现有的实名购票制度下,演唱会门票既不可转让,也不能赠予,一旦情况有变无法到场,退票就成了消费者挽回损失的唯一途径。然而,“不可退票、整单整退、提前30天关闭退票通道、手续费高达80%”等条款,却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
相较之下,同样具有强时效性的航空票、高铁票、电影票等已普遍实行阶梯退票,演出票却仍以“特殊商品”为由,普遍执行“不可退、不可改”政策,将退票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同时,一些平台把“关键限制”藏在冗长协议或灰色小字里,消费者很难注意到。
设置较高的退票门槛和手续费,防范“黄牛”大量囤票后又大量退票,对平台运营管理来说无可厚非,但这不能成为限制普通消费者退票的挡箭牌。
把退票权还给消费者,让消费者不再为退票烦心,能够激发消费热情,有利于演出市场长远发展。应探索建立全行业各平台“阶梯退票”统一标准,参考铁路、航空等退票模式,按照退票时间远近设置比例递增手续费,越接近演出时间,手续费越高,而非一刀切“30天前禁止退”。应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模式,强化执法协同,重点治理“黄牛”乱象,营造有序友好的市场环境。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