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治理突出问题 务求整改实效
日期:08-05
本报讯 (记者 胡灵萍 报道组 钱敏 通讯员 李沐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典型案例,其中衢州龙游一案例入选。
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是法院追究造成排气污染控制装置不合格及放任车辆上路致大气污染行为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案件中,法院在依法追究李某刑事责任后,又在民事公益诉讼中以调解方式引导某汽车租赁部和李某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用,这不仅是对机动车修理、租赁等行业依法经营、达标排放的严厉警示,更彰显了龙游县强化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心和态度。
近年来,龙游县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部署,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一线检查督导涉气、涉水问题整改,形成“全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态势。今年6月以来,全县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聚焦中央及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开展排查。截至目前,已完成环境问题隐患整改41个。
此外,为进一步确保企业规范排污、守法自律,助推重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龙游县制定《龙游县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指导帮扶方案》,应用走航车、无人机、污染源自动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对122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环保体检”。同时,组织350余家企业参加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指导企业自查自纠,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转变。
下一步,龙游县将对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要求,常态化开展企业“双随机”抽查。同时,督促经济开发区和属地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管控,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用电监管、走航和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实现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指标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从源头上抓好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