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衢州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以高度政治自觉坚定扛起耕地保护“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在第35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曝光10起典型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衢州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
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期间,衢州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在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开采矿产资源。2024年4月19日,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测绘和价值评估,确定涉案矿产资源价值75.23万元。由于涉嫌犯罪,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2月23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12月25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正在侦办中。
衢江区横路办事处横路村郑某某非法占地案
2024年7月,衢江区横路办事处横路村郑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衢州市衢江区横路办事处横路村60.73亩农用地(其中水田21.53亩、旱地6.66亩)用于制砂堆砂。2024年7月22日,衢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由于涉嫌犯罪,衢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7月25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7月25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正在侦办中。
衢江区太真乡下槽坞村徐某某、郑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间,衢江区太真乡下槽坞村徐某某、郑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在衢州市衢江区太真乡下槽坞村超越林区道路批准范围开采矿产资源。2023年11月2日,衢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测绘和价值评估,确定涉案矿产资源价值38.88万元。由于涉嫌犯罪,衢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3月11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3月12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
龙游县湖镇镇龙回陈村赖某某非法占地案
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期间,龙游县湖镇镇龙回陈村赖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龙回陈村旱地(永久基本农田)89.54平方米用于搭建钢棚。2023年10月25日,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3年12月20日作出处罚决定:退还非法占用的89.54平方米土地,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构)筑物和设施,罚款8.51万元。2024年5月19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龙游县詹家镇十都村周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龙游县詹家镇十都村周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在衢州市龙游县詹家镇十都村前寺塘林地内开采矿产资源。2023年4月27日,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测绘和价值评估,确定涉案矿产资源价值8.87万元。2023年11月7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87万元,罚款1.77万元。2023年11月21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江山市上余镇木车村王某非法占地案
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期间,江山市上余镇木车村村民王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衢州市江山市上余镇木车村集体土地0.35亩(其中耕地0.15亩)用于建造二层钢结构玻璃房及一层砖混结构房屋。2024年9月2日,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10月31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退还土地,拆除建(构)筑物232.21平方米,罚款12.98万元。2025年4月14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江山市四都镇某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江山市四都镇某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衢州市江山市四都镇四都村集体土地5.68亩用于建造广场及道路。2024年11月20日,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12月18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建(构)筑物3787.82平方米,罚款5.68万元。2024年12月20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常山县金川街道徐某非法采矿案
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间,常山县金川街道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在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金钉子”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开采矿产资源。2023年2月7日,常山县金川街道办事处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测绘和价值评估,确定涉案矿产资源价值1.78万元。2023年3月28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78万元,罚款0.52万元。2023年3月28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
开化县金星村下村坞自然村陈某某非法占地案
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间,开化县金星村下村坞自然村陈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占用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金星村集体土地277平方米(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49平方米)用于建设住宅及土地硬化。2024年3月21日,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4年6月17日责令退还土地并作出处罚决定,拆除建(构)筑物277平方米。2024年12月20日,开化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开化县马金镇星田村夏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开化县马金镇星田村夏某某在未经依法审批情况下,擅自在衢州市开化县马金镇星田村开采矿产资源。2023年9月11日,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测绘和价值评估,确定涉案矿产资源价值3.5万元。2023年11月6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3.5万元,罚款0.7万元。2024年5月13日,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