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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衢州日报

学校不能动辄 向家长“甩包袱”

日期: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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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李斯特

  通衢网络问政平台上,最近有一篇家长的吐糟帖文引发许多人的共鸣。该家长说,衢州某学校七年级更换教室时,竟在班级群通知家长到校搬运学生桌椅,该家长对此质疑:“根据学校安排换教室,搬桌椅板凳不应该是学校的义务吗?”而在此前,所谓自愿轮值的“家长护学岗”也在许多城市引发家长争议,如广西一家长怀抱婴儿站护学岗,深圳多位家长建议取消校门口家长义务执勤制度。这些事件的背后,实际都指向一个共同问题:“家校共育”的责任边界究竟在哪里?为何越来越多的家长对“为学校服务”的号召表现得犹豫甚至抗拒?

  有人说,家长对学校要求的疏离,绝非简单的“不愿付出”或“推卸责任”,其背后是对责任主体错位的深切忧虑和勇敢说不。

  学校作为法定的专业教育机构,提供安全、有序、设施完备的教学环境是其核心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设符合规定标准的校舍、配备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搬运桌椅、布置教室这类基础后勤保障工作,理应是学校运营管理的一部分,将搬桌椅之类的任务安排给家长,无异于将公共教育服务的责任悄然“私有化”。

  倘若“家校合作”的初衷在实践中被扭曲为“家长代劳”,家长们自然心生抵触——这并非服务精神的消退,而是对权责不清的清醒认知和本能反应。

  放眼国际教育实践,家校责任的划分通常有较为清晰的界限,值得我们借鉴。在欧美国家,教学实施、校园安全、设施维护(包括桌椅搬运、教室布置等后勤)、基础行政服务等,均由学校教职工或外包的专业服务公司承担。家长无需、也不会被要求参与属于学校基础运营保障范畴的纯体力劳动。家长的角色主要定位于“教育伙伴”,其参与形式多为家校沟通、资源拓展、社区活动等。

  国际经验揭示的核心原则指向明确——家长是教育的“重要伙伴”,而非学校的“免费劳动力”或“责任转嫁对象”。家长力量的引入,应聚焦于真正自愿、且与孩子成长直接相关的教育性、支持性或资源拓展性活动。

  有专家认为,一些地方之所以号召家长参与值守护学岗,其根源往往是公共教育投入不足与资源配置困境下的无奈之举。当学校面临后勤人员编制短缺、专业安保力量配备不足时,便可能模糊“家校共育”的边界,将成本转嫁给家长。而这种模糊的责任边界极易损害教育公平。当“自愿”在实践中裹挟着微妙的强制性,家长也会担心孩子是否会因为自己无法“自愿参与”而承受无形的压力甚至区别对待。

  厘清边界,让责任回归本位,已是当务之急。家校合作应回归其本义——在沟通、支持孩子成长、参与课堂辅助、兴趣指导等教育活动和自愿性资源拓展方面形成合力。任何涉及学校基础运营和核心安全的任务,都不应纳入家长“义务”范畴。

  家校之间,本应是目标同向、分工协作的共同体。学校应恪守其专业的、法定的公共教育服务提供者角色;家长则是在支持子女学习成长、参与学校社区共建中发挥独特作用的伙伴。当学校能切实扛起应尽之责,当公共投入筑牢了教育的根基,家长对学校的支持自然会焕发出真诚的热情与创造力,那将是一种基于认同的、可持续的良性互动,而非在模糊地带中滋生的无奈与疏离。

  正如一位家长所说:“愿意为孩子成长出力,但不希望变成学校的免费员工。”划清责任边界,不是疏离而是更深层的联结,唯此才能守护好教育这片净土,托举起每个孩子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