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前告知的公告
日期:05-08
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被查获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接受处理,并且因交通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告知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处罚前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违法行为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但逾期未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等详见:“交管12123”APP,衢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姓 名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谢*忠
李*泉
郑*木
杜*文
张*飞
叶*敏
贾*强
徐*仪
身份证号码
330821198******014
330821197******411
330821195******798
330821199******026
330121197******413
330821198******876
610526198******853
330824199******711
刘*福
孙*扣
罗*林
王*华
杨*帆
付*银
花*春
吴*林
330821195******310
320423196******811
332522196******778
500238198******973
350722199******613
511529198******632
320382200******013
330821198******413
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