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年
读罢胡宗仁的诗集《我在这里遇见你》,我遇见了三衢大地的阳春烟景、大块文章,正如鲁迅先生《好的故事》中描写的,“美丽,幽雅,有趣”。我遇见了诗人热爱家乡的炽热情感,正如《献辞》中高唱的一样: 朋友,我们启程吧/乘黑夜还没有点燃/举起诗歌黑亮的手/举起迎春的火把……聆听新年钟声的敲响。我遇见了诗歌语言发光的精妙美好,遇见多多,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这里我就语言这一瓢,来倾听这部诗集优美动听的乐章。
你早已经站成一树树的风景/晒成了一匾匾的秋色——《东坪隐柿》
“一匾匾”晒着的本是红熟的柿子,诗歌表达出来的是“秋色”, 借有体积的红柿来描写没有体积的秋色,由虚化实,虚实相生。透过“一匾匾”,我们品味到的是红色,而这红色正是东坪秋天的色彩。很平常的“一匾匾”三个字,在这里就发出耀眼的光芒。语言一发光,诗意就流出来了。
最初一场白雪降临的时候/我正在旷野/我看见无数芳香的灵魂/在默默绽放/洁白的微笑,染红燃烧的语言/大把大把的诗句/纷纷飞落——《白雪降临》
诗歌创作讲究语言的陌生化,读者需要化陌生为熟悉。“灵魂”有芳香, “微笑”有色彩,“语言”会燃烧,这就是语言的陌生化,这就是陈言务去,推陈出新,重新磨砺语言,让它发出光亮来。看似违背常识,实则抒发诗人内心对白雪的无比赞美之情。把这一串句子串联起来,诗人的思路是非常明晰的。雪花,植物的花;花有芳香有灵魂;花的开放如人的微笑,人的微笑传染给诗人,诗人内心情感似火燃烧,情感如潮水化成了诗句,诗句正如雪花绵绵不断。一首美的诗,一定要有美的语言,才吸引人。在某种意义上,写诗就是和语言较量,就是锤炼语言,这些陌生化的语言都是锤炼而来的。
农人的吆喝/带着股浓浓的牛劲/一犁而下,翻开土地的扉页/就犁出一个丰富的日子——《耕牛》
“一犁”“犁出”,这两“犁”不一样,前者是犁土地,后者是犁日子。日子可以犁吗?语言的创新就是在这不可“犁”的日子上竟然“犁”了一把,这种“拈连”手法,自然贴切,“犁”出了诗意。因为生活需要勤劳耕作正如牛耕田一样;生活是一本书,“扉页”之后才是更“丰富”的“日子”。
用一枚绿色的神圣的树叶/打开衢州的青山绿水/一幅烟雨朦胧的水墨画——《在一枚树叶上放歌》
这“打开”多么有表现力,有创造性。“树叶”怎么能“打开”“青山绿水”?因为“青山绿水”是“水墨画”。这就顺理成章了。这样创新搭配,语言就活了,有灵气了。
仿佛春天,穿着蓑衣而来/田埂泥泞,有一股青草的香/一滴湿漉漉的鸟鸣——《在台回山,寻春》
很有新意的拟人,把春天当人写并不新,而写成一个穿蓑衣的人就新鲜了,抓住了春天雨多的特点。因为雨多才田埂泥泞,才一切都是湿漉漉的。这是生活常识。诗歌不是介绍常识的,诗人通过草香,通过“湿漉漉的鸟鸣”,富含夸张意味地把春雨多的特点形象地表达出来。语言被用熟了就失去了活力,失去了吸引人的资本。把“蓑衣”穿在“春天”身上,用“湿漉漉”修饰“鸟鸣”,就是把人们熟悉的陈旧的“蓑衣”“春天”“湿漉漉”“鸟鸣”经过锻造打磨,重新焕发出光亮。这样的语言组合,化腐朽为神奇。读到那些鲜活富有生命力的词语,让我每每禁不住品咂了又品咂。
一朵鸟鸣。在绽放/树巢之上/我无法仰望的高度——《一朵鸟鸣。在绽放》
把无形的“鸟鸣”化作有形的“花朵”,这种比喻重在神似。声音是会散发的,正如花朵绽放时会展开,把只能听的描写成能看的。
一如儿时的月饼/喷香了我一季的朗朗书声——《家乡的月亮》
由家乡的月,联想到月饼,再联想到月饼的香味,由香味的浓郁绵长联想到喷香了我的一季,环环相扣,行云流水一般。这已是生动无比了,高明的作者不止步于此,喷香的不只是我的一季,而是“我一季的朗朗书声”。写故乡月,结果写得这么丰富,这么诗化。“书声”有“香味”,运用“通感”手法,赋予的情感是多么浓烈。“通感”修辞,化只能听的“鸟鸣”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湿漉漉”;化只能听的“鸟鸣”为可以看的“花朵”,化只可闻的“香味”为可听的“书声”。写诗考验诗人洞察和发现生活的独特目光,和富有创新的语言表达能力。
诗中有画,是中国传统美学中的一个境界。但若诗只表现画面,我认为还是不够的。如鸟鸣绽放,鸟鸣湿漉漉,怎么能画得出来?这就是诗歌语言独特的魅力了。
诗人廖伟棠说:“语言在日复一日地使用,让它变得越来越少了新鲜,甚至麻木,失去诱人光彩。诗歌语言就是在不断地锤炼创新,让它更生动,灵魂充满活力。”我读《我在这里遇见你》,品味其语言,就觉得新意叠出,充满灵气、活力。诗歌的语言之山博大深厚,我们能品出一分,便得一分的美感;品出三分,便对诗歌语言产生三分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