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地块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供地 方式
1 海自然字 26116号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新建杭州湾大道北侧、 新城路东侧道路工程 黄湾镇杭州湾大道北侧、 新城路东侧 0.8183 城镇村 道路用地 行政 划拨
2 海自然字 26133号 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山河海宁市区片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第三批项目—海洲2412-1地块 海洲街道丁国师桥港西侧、 长丰路南侧 1.6429 公园绿地 行政 划拨
3 海自然字 26134号 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山河海宁市区片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第三批项目—海洲2412-2地块 海洲街道丁国师桥港西侧、 长丰路南侧 0.0651 公园绿地 行政 划拨
4 海自然字 26135号 海宁市水利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山河海宁市区片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第三批项目—海洲2412-3地块 海洲街道丁国师桥港西侧、 长丰路南侧 0.8770 公园绿地 行政 划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姚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