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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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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海宁日报

10人一年内“导演”
15起车祸被判刑

日期: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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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海萱

本报讯  车险理赔本是车主应对交通事故、弥补财产损失的合法保障,但有人却动起了歪念,将正规金融理赔渠道变成了非法牟利的工具,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刘某等10人被海宁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刑。

经审理查明,2022年至2023年期间,刘某、冯某为骗取保险理赔款,纠集周某等人,在杭州、海宁、桐乡等地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理赔款。

其中,刘某、冯某负责牵头策划、现场指挥、车辆定损,掌控核心作案环节,其余人员主要负责驾车肇事、提供作案车辆等辅助工作。团伙成员按照参与作案场次瓜分非法获利,先后预谋实施了15起虚假事故,并依托虚假事故记录、维修单据等向多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各单起案件涉案金额数万元至十万余元不等,累计诈骗金额达150万余元。

海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冯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冯某在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的过程中均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冯某有期徒刑5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余人员分别判刑。

法官提醒:

摒弃投机牟利心理。车险理赔的核心作用是弥补真实交通事故带来的财产损失,是风险兜底的社会保障机制,绝非可供个人投机牟利的“赚钱渠道”。不存在所谓“稳赚不赔”的理赔捷径,凡是刻意人为制造交通事故、虚构保险事故骗取理赔款的行为,均属于明确的刑事犯罪。广大群众切勿被短期非法私利迷惑,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最终因小失大,留下违法犯罪记录。

认清团伙骗保套路。当前车险诈骗多为专业化、团队化、流水线式作案,犯罪团伙分工精细、手法隐蔽,通过提前选址踩点、刻意驾车撞车、伪造事故现场、串通虚假定损、批量套取理赔的成熟模式实施犯罪。整套造假流程高度仿真、看似正规无破绽,极具迷惑性,但本质是全程人为操控、蓄意造假的诈骗行为,任何虚假骗保行为最终都会被核查识破。

坚守合法用车底线。广大车主务必树立正确、合规的用车和保险理赔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远离各类车险诈骗团伙。日常用车过程中,坚决不参与、不协助他人制造虚假交通事故,不随意出借个人车辆、行驶证配合他人实施骗保行为,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牟利诱惑,守住守法底线。

强化保险风控核查。各保险机构需切实压实理赔审核主体责任,持续优化理赔核查机制与风控体系。针对高频重复出险、异地集中出险、事故形态高度雷同、出险时间地点异常的可疑案件,加大人工复核、行驶轨迹核验、现场复盘核查力度,精准甄别团伙虚假理赔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车险诈骗风险,筑牢行业金融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