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
正式实施
日期:06-13
本报讯 近日,《海宁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正式施行。
作为全省率先探索“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的试点地区,我市于2024年6月出台了“试行版通则”,该规定有效解决了部分乡村建设项目规划依据缺失等问题。2026年正式施行的《通则》,在总结2年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历经多轮部门研讨、意见征集及专家评审后完成制定。
《通则》创新划分四种规划审批类型,新增重点区域管控图则审批模式,分层分类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相较传统模式,《通则》实施后平均缩短办理周期一个半月以上,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速乡村项目落地。
《通则》严格衔接县(市)、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延续“2+X”空间控制线管控体系,落实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灾害防治、历史文化等重要控制线,构建全方位空间防护网络。将全市乡村区域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其他规划用途分区,明确项目准入规则,严格区分允许准入、限制准入、禁止准入的项目建设类型。
《通则》进一步扩充用地适用类型,新增小型体育场地、市政管线等建设场景,全面覆盖乡村生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需求。同时,细化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布局,引导规模大、工业化程度高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入驻产业园区,优先将直接服务一产的初加工项目布局在村庄建设边界内。 (来源:潮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