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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海宁日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日期: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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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002版:潮城·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盘活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收回的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位于海宁市水月亭路北侧、碧云路东侧、宁安桥港西侧,土地权源为浙(2026)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42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9144公顷,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0.9144公顷。

上述地块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处理、公告和注销登记由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如对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查;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