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免去:许志华的海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2026年5月27日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许志华的海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