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
地块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土地 用途 供地 方式
1 海自然字 26113号 浙江钱海市域铁路有限公司 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海宁段)二期 海宁市长安镇 8.7323 铁路 用地 行政 划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姚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