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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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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科技新政4.0出炉

日期: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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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002版:潮城·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虞思元  通讯员 俞悦

本报讯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市和“教科人产城”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科技新政4.0”),围绕关键技术攻坚补助、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创新平台建设扶持等方面,出台十大方面政策措施,形成从研发到落地的全链条支持机制。

科技新政4.0是我市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塑造全市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而出台的最新科技创新政策,将于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相较于此前出台的科技政策3.0版,主要变化有三方面:

一是从支持“拿牌子”转变为支持研发项目。对原来的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进行了改革重塑,新增设置了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揭榜挂帅”、创新联合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和重点研发平台等5个支持专项。如,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原获得认定即可奖励,调整后为:对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按立项项目研发费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省企业研究院企业,按立项项目研发费的15%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将项目承担单位资质扩容至有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原名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通过直接奖补“拿牌子”的企业转变为以项目实施为前提进行补助,充分撬动激发更多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

二是从简单的考核导向转变为鼓励真正投入导向。删除了原来科技政策3.0中对规上非高企的研发费补助政策、对人才企业高企认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政策,调整为对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潮城英才”领军人才计划创业项目认定条件的企业,提升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从一般企业的10万元调整至20万元),旨在激发企业真正开展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三是从重建设转变为重绩效。细化了概念验证中心支持政策,并从新认定和绩效评价等维度进行奖励支持,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也增加了概念验证服务内容。对达到嘉兴市级重点实验室(A类)、嘉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的牵头单位根据绩效择优给予奖励支持。对达到技术转移中心、产业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信息资源服务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平台)认定条件的单位,在资金支持上强化了绩效结果导向。删除了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奖励、各级众创空间奖励支持等条款。

自科技政策1.0实施以来,我市创新生态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进一步集聚、创新动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从2020年的3.39%提升至2024年的3.86%(最新公布数),连续多年科技成果转化指数、人才发展指数均列全省第一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