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2日,海宁交投发布了一则退费通知,市民朋友们手中的闲置公共自行车卡,如有押金或者预存款可及时办理退费。
适用对象:手中持有往年办理含押金的公共自行车车卡或市民卡的市民;公共自行车卡含有预存款且闲置已久的市民。
退费地点:海宁市政务服务中心、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许村镇政务服务中心、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
退费时需携带以下物品: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公共自行车卡(如有请一并携带,遗失不影响办理);
3.若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代办,需额外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自行车卡或市民卡。
(内容来源:海宁交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