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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海宁日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日期: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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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002版:潮城·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盘活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海宁市盐官新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盐官镇郭店观潮大道888号,土地权源为浙(2024)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46341号、浙(2024)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4634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973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9738平方米,该宗地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由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如对上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如无异议将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