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地块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供地 方式
1 海自然字26040号 海宁市长安镇红色村集体经济组织 红色村联新组东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 长安镇坝头港东侧、杭浦高速南侧 0.0334 殡葬用地 集体使用
2 海自然字26041号 海宁市长安镇鹿耳村集体经济组织 鹿耳村公益性墓地东区扩建项目 长安镇坝头港东侧、盐红路北侧 0.2000 殡葬用地 集体使用
3 海自然字26032号 海宁市斜桥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新建华丰区块硖许线北侧辅道出入口 斜桥镇硖许线北侧、丁庆公路东侧 0.0954 城镇村 道路用地 行政划拨
4 海自然字26033号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万城雅园南侧道路及绿化项目(道路部分) 斜桥镇硖许线北侧、墙里浜西侧 0.2202 城镇村 道路用地 行政划拨
5 海自然字26034号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万城雅园南侧道路及绿化项目(绿化部分1) 斜桥镇硖许线北侧、墙里浜西侧 0.0364 防护绿地 行政划拨
6 海自然字26051号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万城雅园南侧道路及绿化项目(绿化部分2) 斜桥镇硖许线北侧、墙里浜西侧 0.2662 防护绿地 行政划拨
7 海自然字26052号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万城雅园南侧道路及绿化项目(绿化部分3) 斜桥镇硖许线北侧、墙里浜西侧 0.2565 防护绿地 行政划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姚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