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宇竞 通讯员 张立
“你好,是12315投诉中心吗?我买到这个东西有问题,我要投诉!”日常消费中,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主动发声、依法维权。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25年1-12月,全市通过“12315”平台共处理消费者投诉13105件,总体投诉量上升6.3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8.38万元。这背后,是消费维权网络的日益健全,是市场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更是我市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消费者信心稳步提升的生动体现。
2025年,家居用品、装修建材、美容美发、文化娱乐、家用电器等与群众生活品质息息相关的行业,投诉量同比均呈现显著下降趋势,折射出相关行业与部门监管共同努力的成果。这些“降温”并非偶然,它既是相关行业加强自律、提升服务规范化的结果,也离不开监管部门“盯重点、抓源头、强治理”的组合拳。
过去一年,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投诉高发领域和新型消费陷阱,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行动:
聚焦家装建材,加大对虚假宣传、使用不合格材料、合同违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广使用规范合同文本,从源头减少纠纷;规范家居市场,督促经营者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完善售后服务机制,畅通退换货渠道;强化服务行业监管,对预付卡消费、价格欺诈、服务质量缩水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保护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
一系列扎实的举措,推动了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的增强和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让消费者在涉及“住”“用”“美”“娱”等方面的消费体验更安心、更舒心。
案例一:3.9万元高价手袋“货不对板”?各退一步,定金纠纷终化解。
2025年4月30日,身处外地的李女士向海宁市消保委发来投诉。她通过某电商平台结识了海宁的一位商户,随后添加微信,看中了一款标价3.9万元的高档品牌手袋。沟通中,商户提到店内有同款二手包可供体验。为求稳妥,李女士专程驱车前往实体店,试背了这款包包。由于店内没有全新现货,需从品牌总部调货,李女士当场支付了5000元定金。
然而,当期待已久的包裹抵达,李女士开箱后却向商户提出了退货并退还定金的诉求。
市消保委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消费者身处外地,采取了“线上+线下”双线并行的方式:通过电话与李女士耐心沟通,同时约谈商家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中,李女士明确指出了“差异点”:她心仪的是小羊皮材质与2023年款式,而收到的却是油蜡皮的2025年新款,故而坚持退款。
商家则感到有些委屈,表示前期沟通顺畅,并提供了完整的聊天记录以作证明。商家强调,李女士曾亲自到店确认的正是此款包型,且因订货已产生成本,包包一旦退回,未必能轻易转售他人,因此不同意退还定金。
调解人员仔细梳理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发现关键在于:尽管李女士最初提及的款式与最终到货商品确非完全一致,但双方在整个聊天过程中,并未对“皮质”和“具体年份款型”等关键细节做出清晰、明确的书面约定。
本着公平合理、化解矛盾的原则,调解人员多次与双方沟通,尽力劝解,最终促成了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解除定购协议,商家向李女士退还定金4000元。该协议目前已履行完毕。
法律条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消费提醒:《民法典》对定金作了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直接对定金进行规定,但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高价格商品时需要注意几点:1.明确约定并留存证据:购买前务必通过书面、聊天记录等形式,明确商品款式、型号等核心信息,便于后续维权;2.谨慎支付定金:支付定金前,详细了解定金退还规则,避免因约定模糊导致定金难退;3.现场确认需细致:到店查看商品时,对照前期约定逐项核对,发现与需求不符的情况及时提出,避免后续产生消费纠纷;4.理性维权:出现消费纠纷时,先与商家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12315平台、政务热线等渠道维权。
案例二:集成灶故障频出,三修未果,依法调解全额退款。
2025年8月31日,身在异地的消费者吴女士向海宁市消保委发来投诉。事情要追溯到2021年12月,她在当地一家商场购买了海宁某品牌生产的一台集成灶。然而,这台机器在使用过程中“状况不断”:先是止烟阀出现问题,随后打火旋钮也发生故障。尽管商家多次更换配件进行维修,问题却始终未能根除。到了2025年8月,集成灶的风轮又出现抖动故障,被告知必须更换配件才能继续使用。面对这台屡修不好的机器,吴女士彻底失去了耐心,她认为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坚决要求要么更换新机,要么全额退款。
调解人员深入调查后,理清了更为复杂的背景:原来,吴女士本人正是该商场的员工。在集成灶首次出现质量问题时,依据相关规定已符合退换货条件,但当时碍于“熟人介绍”的情面,她接受了商家提出的“维修后延保三年”的解决方案。谁料延保期内故障依旧频发,直至矛盾激化。
调解人员充分考量了该产品故障发生的频次、可能隐藏的使用安全风险,以及消费者因“熟人面子”而未能及时行使退换权利、如今又身处外地的实际困境,秉持公正立场,多次通过电话、线上方式与消费者吴女士、生产厂家及商场进行三方沟通。
在调解中,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吴女士清晰阐明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向商家严肃指出了其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售后义务。经过数轮耐心、细致的协调与劝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这一结果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一场持续数年的消费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法律条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品在三包有效限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全部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十五日,或者因经营者原因无法提供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或者更换。
消费提醒:消费者切勿因人情关系放弃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发票等凭证,更不应轻易放弃“三包”政策赋予的各项权益,避免后续维权无据。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优先依据法律法规和产品“三包”规定主张权益,不要因“优惠价”“人情承诺”而妥协,若发生无法自行和解的矛盾,及时向消保委或相关部门投诉。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的“探照灯”也始终聚焦投诉热点。服装鞋帽类投诉全年达6054件,占比近一半,主要集中在服装的售后与质量问题上。此外,网络购物投诉持续增长,全年达5779件,其中服装鞋帽、食品、家居用品是网购纠纷的“重灾区”。针对这些痛点,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加强对本地服装鞋帽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监督与标准宣贯,另一方面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压实电商平台责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
案例三:定服装陷付款僵局,异地消费如何两全?
2025年8月31日,身处外地的消费者马先生向海宁市消保委投诉,反映其遇到的难题。此前,他向海宁某商户定制服装,现场量体后通过微信支付了500元定金。待服装制作完成,商家却要求必须付清2500元尾款方可发货。马先生对此表示不解,称下单时并未被告知此付款流程,他坚持先确认服装无误,再支付余款。由于交易仅为口头约定,缺乏书面合同,双方在责任上产生争议。
调解人员联系商家后,对方态度坚决,表示只接受“付清尾款发货”或“到店试穿后付款”。马先生则担忧未见货物就付款有风险,且专门取货会产生额外交通费。双方各执己见:马先生要求取消订单、退还定金;商家以“衣物已按约制作”为由拒绝。调解陷入僵局。
随后,调解人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请商家体谅异地消费者的实际困难与顾虑;另一方面,向马先生说明定制服装已投入制作、产生了成本的特性。经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彼此让步的协议:马先生到店查验服装;商家减免200元作为交通补偿。马先生确认满意后支付2300元尾款即可取衣;若对细节不满,商家承诺现场修改至满意。这场因付款流程与信任产生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
消费提醒:定制类商品属于个性化商品,一般情况下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因此,提醒消费者要明确合同条款、交易流程、索要购物凭证,经营者应该主动告知重要条款,让消费者有知情权与选择权,避免事先因事先告知不清,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案例四:黄金“以旧换新”引纠纷,24克换16克,价差争议难调解。
2025年12月18日,一位消费者带着自己的黄金饰品,前往某品牌黄金专柜“以旧换新”。然而,交易过程却出现了意料之外的波折。柜员告知,消费者提供的旧金纯度不足(重量为24克),需额外补缴约3700元的差价与加工费。随后,消费者被引导至另一专柜,换购了一个“一口价”金镯。
用旧首饰换了心仪的新款式,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消费者随后发现,这个新换的镯子,实际上黄金的重量只有16克,与原先的24克相去甚远。消费者认为,在换购过程中,店员并未明确告知镯子的具体克重。感觉权益受损的消费者与商家协商,要求退回原24克黄金,遭到拒绝,纠纷由此产生。
市消保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立场截然不同,诉求金额差距巨大,争议无法调和,最终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消费提醒:黄金消费,以下指南请收好。1.分清“一口价”与“按克重”:“按克重”金饰价格=金价×克重+工费,价值重在材质;“一口价”金饰(如3D硬金、古法金)按件销售,价格包含高额工艺费,折算后每克单价远高于当日金价,且换购时通常只能“以价换价”,不能“以克换克”。2.问清“换购规则”:在“以旧换新”时,必须问清是“按克重换”还是“按标价换”,换购是否需加收折旧费、工费,新换的饰品是否也按克重销售。不要轻信“免工费”等模糊宣传,所有规则最好让商家在票据上注明。3.索要“完整凭证”:购买时要求商家在销售凭证上明确注明克重、单价、工费、换购条件等关键信息,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这是维权的必要信息。4.关注“品牌售后”:选择信誉好、售后体系完善的大品牌,其换购规则通常更透明,售后保障更全面。
2025年,我市通过一系列扎实的举措,让消费者消费体验更安心、更舒心。
全市通过“12315”平台共处理消费者投诉13105件,总体投诉量上升6.3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8.38万元。
家居用品、装修建材、美容美发、文化娱乐、家用电器等与群众生活品质息息相关的行业,投诉量同比均呈现显著下降趋势。其中:
装修建材类投诉159件,同比大幅下降32.91%。
家居用品类投诉561件,同比下降24.60%。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投诉218件,同比下降24.31%。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435件,同比下降12.12%。
家用电器类投诉271件,同比下降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