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票决产生了2026年海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8个。根据《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我市实施办法等工作要求,现将项目实施计划公布如下:
(一)农村村民建房保障项目
项目目标:深化“一点一策”规划和落地实施,2026年开展不少于50个保留点方案编制,推动2025年已规划新增宅基地按需落地。推进刚需建房保障,探索公寓房等多元渠道解决危旧房、分立户等难题,全年保障1000户左右。实施12个以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完善通组道路、路灯亮化和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投资金额:约1800万元。
实施计划:3月底前,完成刚需建房底数排摸与用地需求调查,确定项目任务清单。
6月底前,全面启动“一点一策”方案编制和基础设施开工建设,预拨第一批财政奖补资金。
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50个保留点“一点一策”方案编制与1000户左右刚需建房户审批任务,推动2025年已规划新增宅基地按需落地。
12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与质检,做好刚需建房户保障安置情况跟踪回访,总结评估项目实效。
预计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二)中小学生“润心成长”项目
项目目标:构建孤独症儿童教育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关爱支持体系。新增孤独症儿童学位班2个,建设专业化孤独症教育资源中心1个,引进开发儿童孤独症评估体系和特色干预课程。在一批试点学校开展心理社工驻校服务,改造提升17个学校(校区)的心理辅导室,按学生人数1000:1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组织不少于100名教师赴医院跟岗学习,实现持心理健康教育B证教师占教师总量30%以上。深入开展“3个100”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互补的心理健康教育矩阵,筑牢青少年成长所需的安全、包容、支持型良好环境。
投资金额:约260万元。
实施计划:3月底前,完成孤独症教育资源中心前期筹备和心理教师配备方案制定,启动标准化心理辅导室改造的前期调研工作,组织开展第一期心理教师赴医院跟岗学习和心理健康B证教师培训,同步推进心理社工驻校工作和“3个100”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月底前,完成孤独症儿童学位班筹备及招生工作,启动儿童孤独症评估体系及特色干预课程的引进与开发工作,推进17个学校(校区)心理辅导室提升改造,组织开展第二期心理教师赴医院跟岗学习,完成心理健康B证教师考核,“3个100”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总体进度达70%,开展项目中期成效评估。
9月底前,建成孤独症教育资源中心并投入试运行,完成全部17个学校(校区)心理辅导室改造,组织开展第三期心理教师赴医院跟岗学习,实现按在校学生人数1000:1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持心理健康教育B证教师占教师总量30%以上的目标,开展项目阶段性成效评估。
12月底前,完成孤独症评估体系和特色干预课程落地应用,心理社工驻校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落地“3个100”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完成各项民生实事项目竣工验收,做好项目全面审计,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开展成效总结评估工作。
预计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三)老年人保健消费护航项目
项目目标:成立市老年人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系统开展“培优领航”提升行动、“清源净市”执法行动、“维权无忧”快响行动、“银龄慧眼”宣教行动,推动涉老违规推销场所高频执法,加强“行刑衔接”,提高监管质效。依托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立维权“前哨站”,组建老年健康养生科普宣传队开展巡回宣传不少于1200场次,倡导推行全体涉老养生保健品经营主体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
投资金额:约40万元。
实施计划:3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涉老保健品经营场所摸排,启动联合突击检查,重点打击会销、体验式违法营销;启动倡导“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启动“老年人消费维权前哨站”选址与设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6月底前,宣传活动全面铺开;开展保健食品抽样检验,根据抽查结果和投诉线索,推进针对性执法;涉老投诉绿色通道与快速调解机制全面推行,对重点经营主体开展合规约谈。引导经营主体合规营销,打造一批合规经营样板店;首批“老年人消费维权前哨站”在重点社区挂牌试运行。
9月底前,持续开展养生讲座与专项宣传,涉老违规推销场所执法检查全覆盖;发布一批案例;在全市涉老保健品经营场所全面倡导“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全市“老年人消费维权前哨站”正式常态化运行,落实片区责任机制。举办宣传活动合计不少于1200场次。
11月底前,梳理总结第二批案例。召开多层面座谈会听取评价反馈;全面评估项目实施效果,提炼经验与不足。
预计完成时间:2026年11月底。
(四)高中段学校食堂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目标:利用两年时间对海宁市高级中学、海宁市第一中学、海宁中学、海宁紫微高级中学、海宁技师学院、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等6所高中段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提升,其中2026年对海宁市高级中学、海宁市第一中学、海宁中学等3所食堂进行改造提升,主要涉及食堂的操作间、餐厅改造,以及更新厨房设备,新增空调和餐梯等。
投资金额:2026年一期工程约900万元。
实施计划:3月底前完成项目赋码、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
6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工作,同步推进2026年一期实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做好进场施工前准备工作。
8月底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推进工程建设,完成一期工程施工任务;同步完成食堂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确保顺利投入使用;组织员工培训,提升食堂用餐服务软实力。
10月底前,总结一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2027年二期工程顺利推进提供借鉴。
预计完成时间:2026年10月底(一期工程)。
(五)院前医疗急救体系高质量建设项目
项目目标:实现院前急救涉及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年底前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有力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人民医院和中心医院建成嘉兴市急救中心海宁分中心和西部分中心,优化急救站点布局,除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站点外,对其余镇(街道)急救站点进行标准化建设。按每站点2辆标准配置急救车辆,共配置28辆救护车,强化车辆维护、随车药品器械、信息化建设等经费保障。
投资金额:约1800万元。
实施计划:3月底前,实现院前急救所涉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制定我市120急救站医生、驾驶员、辅助员绩效和奖惩办法。新增1个急救站点,调整1个急救站点。梳理急救车辆现状,做好车辆新增及更新计划。排摸现有急救站点设置情况,制定提升计划,推进标准化建设。
6月底前,启动新一轮院前医疗急救医生轮转计划,并完成2周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上岗。
7月底前,完成上一轮院前医疗急救医生退岗前考核工作。
9月底前,对急救分中心以及急救站点建设情况开展进度调研。新增救护车2辆并投入使用。
12月底前,急救分中心以及急救站点完成建设,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验收。对项目评估验收,总结项目实施成效,进一步完善提升。
预计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六)乡村公路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目标:对许村镇、海昌街道等5个镇(街道)的7条乡村公路实施改造提升,通过路面大中修、拓宽改造、交安设施提升等措施,提升路况水平及道路通行效率,同时通过绿色低碳技术应用、设计方案优化等措施节约造价,使项目建设降本、增效。
投资金额:约1700万元。
实施计划:2月底前,做好项目谋划,编制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完成各项目点位方案编制并开展工程设计。
3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图纸审查,下达实施计划,相关镇(街道)开展项目报批各项工作。
5月底前,各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全面进入施工阶段。
9月底前,做好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项目建设单位强化施工管理;交通主管部门开展所有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与指导,同步开展原材料抽查和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工作,部分项目提前完工。
11月底前,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完工,有序开展项目建设管理总结、工程质量评定及交工验收等工作。
预计完成时间:2026年11月底。
(七)交通安全文明出行项目
项目目标:深化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对隐患路段及路口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应用无人机及快处平台实现财损事故快速处置率60%以上;重点路口重点时段落实100%见警率;绿波道路里程同比增加20%;对多次违法群体加强管控,该类人员交通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联合执法与1期交通违法媒体曝光;对高风险群体开展精准宣教,宣教率达90%以上;全年十万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低于4.25,伤人交通事故下降5%以上。
投资金额:约300万元。
实施计划:3月底前,制定网格化勤务与铁骑运行方案并初步运行;完成无人机云处中心与情指中心整合,实现实体化指挥调度;完成多次违法重点群体统计;完成高风险老年人、外卖骑手等研判模型及重点群体分析研判模型搭建;近五年伤亡事故路口“回头看”,确定首批整改清单;排摸未绿波保障路段并开展可行性分析。
6月底前,完善网格化勤务,基本实现重点路口重点时段警力100%覆盖,协同镇街完成专职劝导员培训;不断熟练应用无人机及快处平台,财损事故快速处置率达50%以上;实施每月联合执法及媒体曝光;完成隐患治理项目招投标,完成一批隐患治理样板,治理量达30%以上。
9月底前,固化勤务机制,实现重点路口重点时段警力100%覆盖;实现财损事故快速处置率60%以上;确保高风险人群宣教率达90%以上,重点群体再次违法率不超过20%;组织工程联合验收;十万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低于4.25,伤人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5%以上。
预计完成时间:2026年9月底。
(八)主城区道路改造提质项目
项目目标:针对人行道破损、松动、照明不足以及路面积水等问题,改造海州路、海昌路等主干道以及一批背街小巷道路,改造人行道不少于13000平方米,改造路面不少于10000平方米,更换路灯灯头,进行积水点改造。
投资金额:约930万元。
实施计划:2月底前,完成主城区道路改造提质项目方案设计。
4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启动施工招投标工作。
5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9月底前,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并基本完工。
10月底前,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
预计完成时间:2026年10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