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号地块号意向用地者项目名称宗地位置用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供地方式1海自然字26020号海宁市袁溪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 袁花镇稻米加工中心项目袁花镇联民路两侧、杨家浜北侧3.6839一类工业用地1.0-1.3≤50%≥10%集体使用2海自然字26035号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尖山新区西部化工园区 配套道路工程一期 黄湾镇星秀路南侧、新城路西侧0.9808城镇村 道路用地 ///行政划拨3海自然字26030号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配套道路一项目马桥街道杨家浜南侧、金门湖西侧0.8290城镇村 道路用地 ///行政划拨4海自然字26047号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 (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二期 海宁市长安镇1.2820水工设施用地///行政划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姚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