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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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4版:2026海宁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2月6日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建强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体会议的部署,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