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土地存量资源,进一步合理优化城镇布局,提升土地利用价值。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原海宁市谈桥乡初级中学)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位于谈桥乡谈家桥北。土地权源为海国用(2000)字第7305040001号,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9948公顷。本次共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29948公顷。
上述地块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处理、公告和注销登记由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如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日起十日内,向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实施收回。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