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建(身份证号:231083198902144312),原车牌号浙FF8S65、发动机号0K270472、车架号LCEPDNL74L6026501的摩托车(品牌型号:春风牌CF250-6),已于2024年7月2日出售并交付给许圣恩(身份证号:411425199312114216)。出售后本人多次催促买方对此车进行过户,但均未果。
自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行驶、使用、抵押、事故、违章、债务等)均与本人无关,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实际使用人及车辆实际所有人承担。因买方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为避免后续纠纷,特此登报声明免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
联系电话:15688882215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