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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海宁日报

海宁法院善意执行
留足“活命钱”显温情

日期: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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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008版:爱海宁·警界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海萱

本报讯  近日,这几年压在78岁刘大伯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在海宁法院的善意执行下,他每月的养老金被预留出1200元作为基本生活开支,既能维持自己和老伴的温饱,也能按约定逐步偿还欠款。

时间回到2023年6月,刘大伯的子女因突发急事急需资金周转,他向相交多年的好友朱大伯借款3万元。然而,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刘大伯的子女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钱款,手头拮据的刘大伯迟迟未能兑现承诺。眼看欠款拖延数月,2025年4月,朱大伯无奈将昔日好友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是好友关系,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大伯分两期还款,分别于2025年5月中旬和下旬支付3万元。

调解协议生效后,刘大伯因经济困难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朱大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约谈双方当事人。

刘大伯坦言,自己并非故意拖欠款项,实在是因年事已高、身体孱弱,且子女拒不履行赡养及还款相关责任,才导致还款能力严重不足。同时,他主动向法院承诺,自己每月有5400元养老金,愿从中支取部分资金偿还欠款,以此表达还款诚意。

考虑到刘大伯年事已高,与老伴无其他收入来源,日常开销全靠养老金维持,为避免强制执行影响老人基本生活,法院多次与申请人朱大伯沟通协商,详细说明刘大伯的实际困境。

朱大伯听后深表理解,同意法院提出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从刘大伯每月养老金中预留1200元作为基本生活必要开支,剩余部分按期扣划用于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