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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海宁日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日期: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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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002版:潮城·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提高许村镇沈士集镇区块内康养服务能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海宁市许村中心卫生院(原海宁市沈士镇卫生院和原海宁市许村镇沈士卫生院)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收回的海宁市许村中心卫生院(原海宁市沈士镇卫生院),土地位于沈士镇文胜路56号,土地权源为海国用(1998)第5300000001号,用途为医卫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75694公顷,本次收回0.75694公顷;涉及收回的海宁市许村中心卫生院(原海宁市许村镇沈士卫生院),土地位于许村镇沈士集镇,土地权源为海土字补(2005)0002号,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1795公顷,本次收回0.1795公顷。

上述2个地块面积合计0.93644公顷,本次共收回面积0.93644公顷,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处理、公告和注销登记由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如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日起十日内,向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