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01-01
(2025年12月31日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2月上旬在硖石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海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海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听取和审查市财政局关于海宁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海宁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6年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海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2025年海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和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票决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九、审议海宁市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选举
十一、通过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有关组成人员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
如有变动,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