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周王庙镇的城镇化建设,盘活存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海宁市周王庙镇明星幼儿园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收回的海宁市周王庙镇明星幼儿园土地位于周王庙镇石井村,土地权源为海土字补(2006)39号,用途为幼儿园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4409公顷,本次收回0.4409公顷。
上述地块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政策处理、公告和注销登记由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如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日起十日内,向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