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供地方式
1 海自然字25278号 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 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上塘河—锦兰路) 盐官度假区上塘河西侧、 鲤花港南侧 1.9442 城镇村道路用地 行政划拨
2 海自然字25279号 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 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 盐官度假区上塘河西侧、 新塘河北侧 1.3206 城镇村道路用地 行政划拨
3 海自然字25277号 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新建规划支路四(农肖路至景怡路)项目 硖石街道南起农肖路、 北至景怡路 0.7777 城镇村道路用地 行政划拨
4 海自然字25281号 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钱江路(规划六路至海涛路)项目 海洲街道西起规划六路、 东至海涛路 2.2787 城镇村道路用地 行政划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姚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