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用户:
您已连续6个月以上未用电,且属于“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情况,为防范可能产生的安全事件、避免占用公共电力资源,国网浙江海宁市供电公司再次通知长期不用电的用户办理销户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客户:需提供销户户主身份证、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如经办人办理,还应提供户主的授权委托书。
2.非自然人客户:需提供销户户名对应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如无法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经办人办理时还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用电地址权属证明。
3.如预判在销户结清电费后仍有电费余额的,请在申请时一并提交退费或费用互转相关资料。退费:收款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名、银行账号、银行开户行);费用互转:原户主同意预收转入新户的情况说明(需注明互转户号)。
二、办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9日前往就近供电营业厅办理。
三、其他事项
请符合情况的用户(清单见附件)携带资料及时前往就近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如有疑问,敬请拨打电话0573-87252268或咨询国网海宁供电营业厅营业厅0573-87252264。
国网浙江海宁市供电公司
2025年12月2日
序号 户号 户名 是否临时用电
1 3303012***697 海宁和利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否(光伏)
2 3303011***639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否
3 3303011***571 海宁飞顺制塑有限责任公司 否
4 3303011***968 浙江前锦离合器有限公司 否
5 3303012***821 海宁市佳宏包装有限公司 否
6 3303012***940 浙江欧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否
7 3303011***310 海宁市长安先锋锁厂 否
8 3303011***311 海宁锁佳纺织有限公司 否
9 3303011***361 徐仲清 否
10 3303012***709 海宁市万通饲料有限公司 否
11 3303012***931 海宁市长安镇盛明纱线厂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