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11-22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为131.75平方公里,包括核心区块59.64k㎡、盐官区块8.3k㎡、三桥区块21.81k㎡、尖山区块42k㎡。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对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环评文本、联系方式等详见环评单位官网(http://www.bneptech.com/),请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