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旁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告
日期:11-22
根据《海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决定邀请公民旁听11月28日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建议议题主要有:(1)分别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关于查办和预防非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1号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聚焦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和妇幼健康保障体系);(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宁市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6)其他事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旁听名额为3名,旁听会议由公民自主申请或组织推荐;
二、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申请;
三、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于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市行政中心2号楼十楼21018,联系电话:87288139);
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代表性、广泛性原则,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人员领取旁听证。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