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分局始终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富民,以“敬业奉献、猛进如潮”的海宁精神为指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海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从2020年2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4年27微克/立方米,嘉兴市控以上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从2020年71.4%提升至100%,城乡环境更加整洁优美,越来越多的市民感受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的生态福利,“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景象正在潮城大地成为现实。
面向未来五年,市生态环境分局将紧紧围绕美丽海宁建设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引领,加快构建“攻坚有力、治理高效、发展绿色”的高质量生态保护体系,既为群众守护好“天蓝、水清、土净”的生态家园,也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生态屏障。到2030年,力争实现空气质量持续优化,水体环境全面提质,土壤安全有效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成更高水平生态市。
守护蓝天白云,让呼吸更清新。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季节性污染防控。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通过建设智慧化大气监测网络,实现污染源精准识别和动态管控,努力让“蓝天常驻”成为海宁的常态。
呵护清水绿岸,让河湖更灵动。以争创“大禹鼎”为总牵引,全域深化“五水共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实施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生态功能。通过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让全市河湖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亲水空间。
守护脚下净土,让土地更安全。严格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通过建立高风险污染源和优先管控污染物名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居住环境安全。
严守生态家底,守护自然之美。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开展本土生物多样性调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大生物多样性科普力度,持续扩大市民知晓率与参与度,推动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补齐环保设施,夯实治污基础。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尖山化工园区、长安纺织染整等重点行业废水分质分类处理,确保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投入运行,切实增强全市污水处理综合效能。开展流域水生态调查试点,深化水质监测,运用现代化监测手段,精准捕捉污染源头,让污染问题“无处遁形”,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数字赋能环保,治理更智能。迭代升级美丽海宁生态数治平台,打通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破除“信息孤岛”,实现环境要素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追溯、治理能力大提升。探索AI技术在环评辅助审批、污染日常预警、执法监管等场景的创新应用。推动生态环境服务从“信息化”向“数智化”加速转型,生态环境治理从“人防”向“技防”“智防”转变。
改革激发活力,服务更高效。稳步推进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园区建设,探索污染治理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路径,推动减污、降碳一体化发展。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推行“双评合一”“评证合一”等创新模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严格执法监督,守护环境公平。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信访投诉办理,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生态保护没有终点,绿色发展永无止境。市生态环境分局将始终以“敬业奉献”守护民生福祉,以“猛进如潮”破解发展难题。在冲刺全年目标的“下半场”,在谋划“十五五”蓝图的新征程上,带领广大党员干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让海宁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生态更美好,让生态红利惠及每一位市民,让绿色成为海宁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市生态环境分局以海宁精神绘就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