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和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地块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供地 方式
1 海自然字25242号 海宁仰山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 2025年长安镇零星道路工程—— 新建长安镇老庄路(仰山幼儿园段) 长安镇老庄路 (仰山幼儿园段) 0.3500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划拨
2 海自然字25243号 海宁仰山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 2025年长安镇零星道路工程—— 长安镇525与越川路交叉口提升 长安镇越川路 与525国道交叉口 0.4222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划拨
3 海自然字25244号 海宁仰山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 2025年长安镇零星道路工程—— 新建长安镇杭派四号桥工程 长安镇525国道南侧、 创新路西侧 0.0055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划拨
4 海自然字25251号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海昌街道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新建区域内道路 海昌街道海宁大道西侧、 长山河南侧 1.0829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划拨
5 海自然字25252号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海昌街道开拓路北侧绿化项目 海昌街道开拓路北侧 0.0204 公园绿地 / / / 行政划拨
6 海自然字25253号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海宁经开区宏创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新建由拳路(金三角-洛隆北路) 海昌街道隆兴社区南侧 2.9317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划拨
7 海自然字25170号 海宁市许村镇翁埠股 份经济合作社 许村镇翁埠村综合服务用房和家宴中心项目 许村镇翁埠村 翁埠路东侧 0.3460 农村社区 服务设施用地 1.0-1.4 ≤45% ≥15% 集体使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姚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