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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海宁日报

代表联络站+检察“益之家”
推动民情向监督转化

日期: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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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006版:走进人大 走近百姓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以来立案的公益诉讼191件

我国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方案”。今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立法计划,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上会审议。

10月21日,海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0次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总结基层实践经验,推动这项工作在新时期的新发展。

代表联络站+检察“益之家”协同推进治理模式,是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与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以各自设在基层一线的阵地为基础,联合开展监督、协同推进治理的一个创新合作载体,2022年建机制;2023年首个“民情转化监督”案例获评省级典型,工作经验获《民主与法制》周刊报道,并被最高检全国推广;2025年,人大出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听证进代表联络站全覆盖”。

从一条民情到一组监督

2024年12月3日,在海宁的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海昌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里,一场检察公益诉讼听证正在进行,讨论与争论此起彼伏。

听证,源于多位人大代表的代表建议和海宁人大“民情直通车”的线上接力传递,核心内容是:海宁市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头盔破损、车辆反光器缺失,存在出行隐患。检察官及时锁定了这批线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问题清单,联动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爱心联盟”志愿者开展调研,并将检察公益听证“搬”进代表联络站。

“共享电动自行车由谁管”

“如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企业该承担哪些责任”

听证会上,人大代表直言痛点,志愿者带来群众呼声,企业代表作出承诺,职能部门现场回应,共识一步步凝聚:整个行业在监管协同、标准落地等方面仍存在改进空间,需进一步凝聚多方合力完善治理体系。

听证后的整改随即跟进,至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前,整改效果明显:运营企业更换破损头盔200余个、维修故障车辆300余辆,为所有车辆增贴反光条;市政府组建专项工作专班,出台《共享电动车管理通知》,制定考核办法,投放总量评估、行业监管平台、“摘帽即停”功能、APP16周岁以下禁骑提示……将企业安全责任细化为可量化、可监督的指标,让安全融入每一次骑行。

两个平台

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之路

通过“海宁人大云”平台与“公益通”检察云平台的对接,各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符合检察公益诉讼范围的问题、建议与民情,实现数据同步推送,构建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事项交办—协调联动—反馈评价”一体化机制。

市检察院“公益通”数据研判分析系统,通过全市IRS数据系统,在重点领域实现与20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数据衔接。通过自建的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国有财产等6个法律监督模型,发现123名患精神病、听力残疾等“病驾”人员违规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线索,督促公安机关开展病驾源头管控。开展醇基燃料安全隐患类案监督,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109家餐饮单位被禁用醇基燃料,查扣醇基燃料540余公斤、违法改装运输车辆6辆,推动市安委办出台“油气混用”专项治理方案,该案入选全省数字监督办案指引案例。

构建以无人机、快速检测、鉴定评估、大数据模型为代表的“空天地”一体化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设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目前共抽检样品58批次,检测指标71项次,技术支持公益诉讼办案18件。

一项制度

推进一幅生态保护路线图

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1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协同治理等方式,累计督促恢复耕地266.7亩,清理污染水域25.96亩、生活及建筑垃圾1.78万吨,依法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治理费用924万余元。这其中,人大代表不仅是生态保护的“监督者”,更是“参与者”“见证者”。他们全程参与“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司法保护基地”“神仙湖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建设,亲手将千尾鱼苗放入水中,跟踪监督植被恢复情况,为生态保护出计出力。

今年,检察院与人大共同制定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关联事项,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农业生态治理、水源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纳入重点,形成了一幅清晰的生态保护“路线图”。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本报联办

(总第203期)

栏目主持 许涛

公益诉讼制度

与海宁实践时间轴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检察试点工作。

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设立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2017年7月,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10月,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写进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2019年4月,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写进修订后的检察官法。

2019年,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第五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部署“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2023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立法一类项目。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

2025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

  市检察院走进海昌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

检察官前往现场测试企业噪声排放情况。

  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袁花镇开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增殖放流活动。

2022年以来11件代表建议转化检察公益诉讼线索

序号 人大代表 建议名称 转化成果

1 领衔人:张文琴 附议人:毛小燕、张萍  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车管理和监督的建议 督促履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职责案

2 陈水红 关于规范社区团购发展的建议 督促履行社区团购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案

3 沈亿伦 关于改造高层住宅架空层增加文体休闲阵地的建议(架空层停放电瓶车存在安全隐患) 督促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案

4 姚海良 关于整治小区垃圾清运问题的建议 督促履行生活源危险废物监管职责案

5 苏海刚(镇人大代表) 建议加强对一枝黄花、福寿螺的清理的建议 督促履行外来入侵物种 加拿大一枝黄花监管职责案 

6 陈强 关于钱塘江禁渔期宣传工作及打击非法捕捞的建议 督促履行渔业资源保护监管职责案

7 黄丹妮 福寿螺泛滥成灾 督促履行福寿螺外来入侵物种监管职责案

8 领衔人:翁子龙 附议人:许新强、姚忠平  关于解决农村婚丧喜庆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的建议 督促履行反食品浪费措施监管职责案

9 领衔人:沈建忠 附议人:周晔、徐银芳、张叶、 方晓明、张翔、沈玉祥  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从业人员 体检合格证明办理工作的建议  督促履行健康证监管职责案

10 领衔人:陈晓艳 附议人:徐伊莎、徐晖、 胡玲芝、卢晓兰  关于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 督促履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监管职责案

11 陈利江(镇人大代表) 丁桥路路牌,派出所门口红绿灯东南角位置,

  督促履行交通标志监管职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