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决定邀请公民旁听10月28日举行的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名额为8名,旁听会议由公民自主申请或组织推荐。
二、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申请。
三、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于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市行政中心2号楼十楼21018,联系电话:87288139)。
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代表性、广泛性原则,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领取旁听证。
五、参加旁听的公民请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到会,并遵守会场纪律。
六、旁听公民只旁听开幕会和闭幕会,不参加大会的其他活动。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