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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海宁日报

海宁暖心接力守护迁徙精灵

日期: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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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006版:爱海宁·社区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董维刚  通讯员 张宁霄

本报讯  “我们厂区草丛里有只大鸟,好像是鹰,飞不起来了!”近日,黄湾镇尖山新区海丰路一家工厂的员工发现一位特殊“访客”,立即拨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电话。

接报后,我市专业野生动物救护人员火速赶往现场,只见这只大鸟蜷缩在草丛中,一时无法飞行。经过初步检查和辨认,这只外形威猛、眼神锐利的大鸟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脸鵟鹰。

令人欣慰的是,它的身体状况良好,体表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尚可。救护人员推测,它可能在飞行途中体力不支或短暂迷失方向,于是“迫降”到了这里。

经过一晚短暂休养,这只灰脸鵟鹰完全恢复了活力,达到了放归野外的标准。次日上午,工作人员选择了一处生态环境优良、适宜其生存的栖息地,成功将它放飞。看着它重返蓝天、振翅高飞,在场所有参与救助人员倍感欣慰。

此次是我市首次救护灰脸鵟鹰,刷新了海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纪录,为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醒:加强鸟类保护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野生鸟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当前正值鸟类迁徙季节,我市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鸟类迁徙路线,目前过境鸟类逐渐增多。如果您在野外碰到野生动物,安静观察是最好的选择,切勿大声喧哗或追逐;如碰到野生动物受伤,请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由专业救护人员进行科学救护。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4月30日起,海宁已施行全年全域禁猎,严禁使用粘网等非法猎捕工具猎捕野生动物。任何未经批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我市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野外巡查监测,依法打击非法猎捕行为、非法经营行为,全力守护好海宁的生物多样性,让鸟儿在天空自由翱翔。

被救助的灰脸鵟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