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钱塘国际新城发展建设,盘活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浙江光大种禽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海宁农发区启潮路南侧,土地权源为海国用(2005)750018089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7122公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养殖业用地。本次收回2.7122公顷,该宗地涉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由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依法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如对上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复查,如无异议将实施收回。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