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供地方式
1 海自然字25184号 海宁市潮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盐官镇公用码头二期项目——通港道路建设工程(园区五路东侧辅道) 盐官镇园区五路东侧、 525国道北侧 0.1103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划拨
2 海自然字25185号 海宁市潮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盐官镇公用码头二期项目——通港道路建设工程(通林路(郭园路-天通路)) 盐官镇天通路南侧、 三林电子东侧 0.2380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划拨
3 海自然字25227号 海宁市黄湾镇新市镇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黄湾镇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新村点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黄湾镇新民路 (G524-广陵路) 4.7209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划拨
4 海自然字25206号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海昌街道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广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海昌街道海宁大道西侧、长山河南侧 0.5177 广场用地 / / / 行政划拨
5 海自然字25188号 海宁市斜桥镇祝东股份经济 合作社 祝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斜桥镇海涛路西侧、 小北港南侧 0.0985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0-1.2 ≤35% ≥15% 集体使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姚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