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旁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告
日期:09-22
根据《海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决定邀请公民旁听9月25日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三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建议议题主要有:(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1至8月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关于2024年度国有企业房地产领域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9)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嘉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规”实施情况的报告;(1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12)其他事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旁听名额为5名,旁听会议由公民自主申请或组织推荐;
二、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申请;
三、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于9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市行政中心2号楼十楼21018,联系电话:87288139);
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代表性、广泛性原则,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人员领取旁听证。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