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地块号 意向用地者 项目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供地 方式
1 海自然字 25191号 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袁花镇谈桥幼儿园北侧 城镇区块保障性安居工程 袁花镇硖尖公路东侧、 唐明东路北侧 2.9694 一类城镇 住宅用地 1.01-1.05 ≤35% ≥20% 行政 划拨
2 海自然字 25195号 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碧荷路(海昌路至东凌路) 拓宽改造项目 海宁市碧荷路(海昌路至东凌路) 0.2028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 划拨
3 海自然字 25189号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海昌街道盐宝路 (长生堰路-张家堰港)改扩建工程 海昌街道宝隆米业北侧、 张家堰港东侧 0.5341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 划拨
4 海自然字 25101号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海昌街道泛半导体产业园 与金三角连接线项目 海昌街道双喜村、隆兴社区 10.5054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行政 划拨
5 海自然字 25196号 海宁市长安镇天明股份经济合作社 海宁市长安镇天明村 花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长安镇科天线西侧、G525北侧 0.5392 一类工业 用地 1.0-1.3 40-50% ≥10% 集体 使用
6 海自然字 25186号 海宁市马桥街道利众股份经济合作社 马桥街道利众素宴中心项目 马桥街道524国道东侧、 525国道北侧 0.1059 农村社区 服务设施用地 0.6-0.8 ≤45% ≥10% 集体 使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姚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5日